重磅消息!工信部2020年12月31日发布《关于推动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(征求意见稿)》,其中关于“十四五”时期电炉炼钢的发展做出了重要指导意见:
产业布局更加合理,产业集聚化发展水平明显提升。打造若干家世界超大型钢铁企业集团以及专业化一流企业,力争前5位钢铁企业产业集中度达到40%,前10位钢铁企业产业集中度达到60%;电炉钢产量占粗钢总产量比例提升至15%以上,力争达到20%;废钢比达到30%。
对短流程炼钢执行差别化产能置换支持政策,鼓励具有废钢、电价、市场等优势条件的高炉-转炉长流程钢厂通过就地改造转型发展电弧炉短流程炼钢。
积极发展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型电弧炉装备,加快制定短流程炼钢标准,完善相关标准体系。
在符合国家法律、法规和相关产业政策要求的基础上,允许在城市建成区外符合条件的园区内建设短流程钢铁项目。
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先行先试,以大用户跨区域直购电、煤电钢联营、专线供电试点等方式,降低电炉炼钢用电成本!
本文来源:51不锈钢